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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在妊娠期有某种病理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妇、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的,称为高危妊娠。常见的高危妊娠有:
1.孕妇年龄<16岁或>35岁;
2.以前有过自然流产、宫外孕、早产、死产、死胎、难产(包括剖腹产史)、新生儿死亡、新生儿畸形或有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等异常分娩病史;
3.各种妊娠并发症:子痫前期、妊娠糖尿病、前置胎盘、胎盘早剥、羊水过多或过少、胎儿宫内发育迟缓、过期妊娠、胎位异常(臀位、横位)、多胎妊娠、胎膜早破等;
4.各种妊娠合并症,如心脏病、糖尿病、高血压、肾脏病、肝炎、甲亢、血液病(包括贫血)、病毒感染(风疹、水痘等)、性传播疾病等;
5.妊娠期接触大量放射线、化学性毒物或服用过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;
6.盆腔肿瘤或曾有手术史等。
为了早期识别和预防高危因素的发生和发展,更好地对高危孕妇进行动态监护,各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在孕妇做第一次产检时即进行高危筛查,并在妊娠28周、34周、36周、37周产检时根据其病史、体征、有无危险因素进行多次高危评分,及时发现高危,及时处理。
准妈妈们:为了您和孩子的安全,请您定期进行产检,发现身体不适要及时去医院诊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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