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保参保在中断3个月内续保,缴费年限可合并累计!深圳昨日(5日)召开《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论证会,来自政府部门、医院的专家以及企业代表就《办法》提出了意见和建议,市民和参保人也可拨打电话82972213或82978682提出意见和建议。预计经过论证修改,3个月内《办法》将正式出台。
深圳模式“多层次、广覆盖、待遇好”
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透露,深圳将对现行医保体制进行修改,提高参保人待遇,探索“多层次、广覆盖、待遇好”的“全民医保”“深圳模式”,在全国率先实现各层次医保的全覆盖。
据统计,目前深圳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已达621万余人,定点医疗机构859家。而按照计划,今年将力争把750万人纳入医保体系范围。
基本医保内容将扩充
根据《办法》征求意见稿,深圳将实行多层次的社会医保制度,扩充基本医保内容,规定基本医保包括综合医疗保险、住院医疗保险、劳务工医疗保险、少儿医疗保险4种医疗保险形式;将没有医疗保障的深圳户籍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。同时,根据医保基金结余情况,扩大保障范围、提高保障水平,减轻个人负担。
目前医保基金结余较多
对于为什么要出台新《办法》,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局长袁建勇解释说,目前深圳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比较多,在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允许的前提下,可适当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,从而让基金得到更有效的使用。
此外,劳务工医疗保险已经运行良好,少儿医疗保险也即将开始实施,已经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,但上述两种医保只是由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规定,不属于政府规章,因此制定法律层面上的覆盖全市各个层次的社会医保办法,“既非常必要,时机也已经成熟”。
六大变化
劳务工缴费按平均工资动态收费
去年实施的《劳务工医疗保险办法》规定的缴费标准是:每个月用人单位缴交8元,个人缴交4元。
而新《办法》修改为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;按缴费基数的0.45%缴交,其中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.3%缴交,个人按0.15%缴交。
“去年深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约为2900多元,个人按0.15%缴交的话,每个月也就是4元多一点,跟之前的缴费标准相近,但新《办法》使用动态收费的方式,使缴费跟工资水平挂钩,显得更为合理。”袁建勇告诉记者。
住院医保可享门诊待遇
目前,深圳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有100多万人,按照以前的规定,门诊医疗费用一般为自理。而新《办法》规定,今后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享受门诊待遇。
今后,深圳的住院医保参保人在缴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,每人每月从住院医疗保险费中划出6元建立门诊统筹基金,1元划入门诊调剂基金。住院医保增加门诊待遇后,参保人的享受待遇、就诊程序、结算方式和服务管理等继续参照劳务工医保的有关规定执行;而门诊特病、住院医疗待遇等内容,则按现行的住院医保制度执行。
停交不超3月缴费年限可累计
记者了解到,以前的办法规定,参保人如断交医保一个月,即使下月续交,也要停止享受医保待遇,之前累计的缴费年限需重新计算。由于深圳外来工多流动性大,断交现象时有发生,因此原办法对他们而言很不合理。
而《办法》规定,参保人因工作变动,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3年以上的参保人,在1个医保年度内连续中断在3个月内的,重新缴费后其之前的缴费年限仍可合并计算;但如是中断超过3个月,就得清零重新计算缴费年限。
“比如说参保人已缴了两年医保,今年6—8月因辞职找工作没继续缴费而中断了3个月,9月找到工作后继续缴费,那么参保年限就只扣除这3个月计算,而按照以前的规定,出现了缴费中断,之前那两年也不能累计了。”袁建勇认为,新《办法》对参保人比较公平,也较好地消除了参保人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对医保造成的不利影响。
劳务工参保人住院起付线降100元
劳务工医保的待遇也有所提高。《办法》规定劳务工医保参保人住院起付线将在原基础上降低100元;而住院期间使用规定范围内的药品列入记账范围的比例,则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2%(最高不超过100%);大病门诊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也将提高20%。
个人过失意外伤害纳入基本医保
按照国家相关政策,参保人员因非疾病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医疗费用,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。“原则上是按照谁的责任谁承担,医保不予支付。”袁建勇解释说。但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却发现,一些由本人过失造成的意外伤害往往找不到责任方,因此医保参保人也无法从责任方获得补偿。因此《办法》打算把“因个人过失造成的意外伤害(工伤除外),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。”
何为“过失”呢?这些情况包括“非故意、非违法违规、非工伤”。袁建勇举例说:“比如因患骨肿瘤造成的摔伤意外,因晕厥造成的意外伤害,就可以算作是本人过失,其发生的治疗费用可纳入医保范围。”
个人账户结余可为子女缴医保
《办法》将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;另外,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有结余的,可以为其子女缴纳参加少儿医疗保险的保险费。
此外,《办法》对特种病(目录仍在调研中)门诊给予报销90%的待遇。“对高血压、哮喘等常见又不易治好的慢性病,过去是全额由个人账户出,现在改为去看门诊的时候90%由统筹基金支付,10%是个人账户支付,这解决了长期需要看门诊的慢性病患者的治疗问题。”袁建勇解释说。